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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在校大学生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青年学生朋友: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的喜庆日子里,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有力保证,征兵工作是源源不断为部队补充新鲜血液、确保人民军队不断成长壮大的重要途径。青年学生朋友们,当前,我们国家和社会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备机遇期,军队也在加速推进质量建军和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适应军队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2005开始,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业已全面展开。新的战略机遇和时代要求,为每一位有志于军营建功立业的青年学子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青年学生朋友们,你们是实现国家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同时也是军队建设实现长足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参军报国是爱国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无数青年学子投笔从戎,谱写了一曲又一曲英雄赞歌!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像一条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滋润着一代又一代青年学子的心田,激励着他们为民族的生存、发展、复兴而前赴后继,奋斗不息。这种深厚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屡遭侵略而不亡的重要原因,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青年学生朋友们,保卫祖国的重任已经历史地落到了我们当代中华儿女身上,祖国在向你们召唤,人民军队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你们!

    今年是国家全面铺开征集在校大学生工作的第二年,为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应征报国的热情,各级都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增大青年学生应征入的优待政策。海珠区人民政府决定,凡从海珠区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享受海珠区非农户口应征青年的同等优抚标准,同时建议各院校在确保入伍大学生退伍后顺利返学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青年学生朋友们,国家和政府为你们解除了后顾之忧,部队这所大熔炉为你们创造了建功立业的大好机遇!

    依法服兵役是我们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子更应义无反顾。

  

    同时,《国防法》明确规定:“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朋友们,希望你们踊跃应征,报效祖国,接受挑选!

海珠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注:1、我校于11月1日晚上8点召开征兵动员大会,11月2日开始在本系(院)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带大1寸彩色近照2张(截止报名时间为11月7日下午5:30分以前)。

2、应征学生的目测、初检时间:广州校区于11月9日上午8:30分至12:00。南海校区于11月9日下午2:30至6:00。

3、有关征兵工作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广州校区保卫处校园网主页。 学院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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