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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职能
 

 

  保卫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与教育厅保卫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联系。

  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防火事故、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一个安定、安全、安静的育人环境。

  3、定期对学院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结合各部门的自查情况,提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相关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负责对学院内的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施工和意外事故的调查工作。

  4、 负责校园国家安全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做好对师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5、 对校卫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安排好门岗的值勤,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及师生的平安。

  6、负责调查处理学生中违纪、违法事件和治安案件,并完成有关材料的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7、 负责师生员工户籍管理、代办边防证。  

  8、 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各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情况,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9、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外来施工队人员的管理,做到有效地掌握外来人员的情况。

  10 、负责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顿和清理,做好校园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11 、加强和友邻的关系,与当地派出所、治保会做好联防工作,确保学校内外治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