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作者: 时间:2013-03-03 点击数:

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约申请服务指引 (2013年3月1日起实行)

从2013年3月1日起,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实行网上预约申请办法(赴港澳定居、探亲仍循原渠道办理)。原有的自助申请、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短信申请渠道不变。
一、服务对象:
1、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的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中广州市户籍正式在编人员,及以上人员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需与父母同时申请);
2、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的广州地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广州市户籍大学生;
注:如申请人不清楚本单位是否已备案的省直属单位或中央驻穗单位,请向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查询。网上预约后,经受理前台工作人员查实非省直单位或中央驻穗单位人员,申请有可能被退回,请申请人谨慎选择。
二、办证种类: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定居、探亲类申请仍循原渠道办理。
三、所需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
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上的办事指南。
四、申请程序:
1、上网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网上预约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类别,预约办证时间;
2、前台申请:申请人本人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申请表、相关材料及预约受理号码前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纳办证费用。另外,在职人员请携带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原件,离退休人员请携带离退休证原件,随父母申请的未满十六周岁子女请携带出生证原件,在读学生请携带学生证原件;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以选择邮政速递上门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接待大厅自行领取两种方式。
五、接待大厅办公时间、地点:
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2、办公地点: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
六、温馨提示:
1、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人员可以选择在本网站预约申请,也可以到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预约就近的办证点。
2、网上查询办证进度: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
3、如需同时办理不同种类证件,请分别预约。如预约后无法按期前往接待大厅受理,请上网取消原预约申请,逾期的需重新预约。
4、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5、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6、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20-83111000,83111895,8311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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