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二级学院:
据上级部门通报,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之一。少数师生防电信诈骗意识不强,警惕性还不高,更有甚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师生的安全感和校园安全稳定。部分在校学生被诈骗团伙利用,充当“工具人”,从事"吸粉引流”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有的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和支付账号卖给诈骗团伙,用于洗钱转账。有的通过拨打诈骗电话、拉人进入诈骗群聊等方式帮助诈骗分子“引流”。有的甚至还拉拢亲朋好友加入,转为"上线"抽取提成。部分在校学生因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被实施惩戒措施,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现将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典型案例通报给你们(附后),并提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反诈骗宣传教育,要以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反诈骗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主管责任,认真履行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诈反诈宣传教育。
二、加强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结合创建“无诈骗校园”活动, 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学生深刻认识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对本人的严重后果。解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有关买卖“两卡”“两号”、参与“跑分”等关联犯罪法律法规,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加强重点时段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反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法定节假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学及放假时节、高校毕业生就业季等重点时段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通过警校合作、兄弟单位联动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找准时事切入点,梯次推进反诈宣传教育,降低利用热点事件实施诈骗的危害。
四、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保卫部要加强与当地反诈联席办、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情况互通,及时了解当地反诈部门掌握的当季发案规律和受骗群体分布特点,将当地反诈部门梳理的诈骗案事例及时通报给学校师生员工,进行警示教育,结合学生特点进行针对性强的反诈宣传教育。学工部、各二级学院要关注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等重点人群情况,对潜在易被骗群体进行分析,调整相应宣传防范策略,增强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保卫部 学工部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典型案例
1.XXX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发送诈 骗短信案。2022年12月,XXX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进入组织发送诈骗短信的群组,根据群主提供的信息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发送完成后将操作过程的录屏及支付宝收款码提供给群主,便能获得20-150元不等的佣金。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XXX组织本地多名中学生多次帮助诈骗分子发送诈骗短信,共计获利3779元。XXX及其他涉嫌违法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XXX组织学生实施充值返利诈骗, 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2021年1月至2月,XXX组织YYY(某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等人,在网上建立QQ明星粉丝群,在群内结识年纪较小的被害人,谎称开展明星福利活动,以充值返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以订单超时、需要解冻等理由骗取钱财。XXX等人共实施9起诈骗案,涉案资金98500元,非法获利40400元。此外,XXX组织在校学生帮助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赃款23.9万元,非法获利20273元。X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余涉案学生被公安机关采取惩戒措施。
3.XXX等人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
2023年1月30日至2月1日,XXX(17岁,某高校学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其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APP帮助其收款、转账,为诈骗团伙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交易金额达67万余元,XXX获利4900元。目前,XXX等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4.XXX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XXX在明知上线使用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和收集来的110名在校学生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出售给他人,帮助诈骗分子洗钱。该110名学生被公安机关教育训诫。
5.XXX组织同学架设简易GOIP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案。2023年1月至3月,XXX(17岁,某职业中学学生)通过境外通联软件联系境外诈骗团伙,以200至250元每小时的价格承接语音转接业务,XXX发展YYY等8名在校学生为团伙成员,使用团伙成员及其亲属名下电话卡,利用智能手机远程控制软件,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语音转接服务,致使多人被骗。XXX等9名在校学生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6.XXX等9名在校学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流”案。 2022年7月,XXX(16岁,某中学学生)在QQ上认识了陌生人YYY(17岁,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YYY的诱导下,XXX得知“通过QQ 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并将对方拉进诈骗群聊”即可获利,每成功拉一人进诈骗群聊可赚取20元。随后,XXX陆续引诱同学ZZZ等8人参与涉诈“引流”违法活动,9人分别非法获利几十至几千元不等。目前,XXX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ZZZ等8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7.XXX等10余名在校学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流”案。2022年10月,XXX(17岁,某中学学生)在短视频APP上被一则网络兼职留言吸引,后根据对方指示,以冒充快递员或老朋友的名义,通过支付宝添加好友并拉进指定群聊的方式“引流”,每成功拉入一人获利30元,XXX见有利可图又发展其同学YYY等10余名在校学生为其下线。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XXX累计获利3.5万余元。因XXX等人未满18周岁,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对江某某等人进行了教育训诫。
8.XXX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2021年7月,XXX(17岁,某中学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诈骗方法和话术,针对在网络上购买二手手机的人群实施诈骗。XXX拉拢同学YYY在互联网视频平台评论区内寻找想购买手机的目标人群推荐给自己,XXX冒充销售客服引导被害人付款购买商品,诈骗成功后XXX将被害人推送给同学ZZZ,ZZZ冒充物流客服和售后客服对被害人进行二次诈骗,该4人共诈骗8000余元。目前,ZZZ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3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9.XXX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架简易 GOIP 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活案。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XXX(18岁,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得知为诈骗团伙架设通信传输设备可谋取高额利益的渠道后,拉拢同学、朋友通过境外网络通讯软件与诈骗团伙联系。诈骗分子远程指导XXX等人搭建“简易组网GOIP”设备后,使用此设备冒充“公检法”向全国多地拔打电话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祁某某等人共获利5.8 万元,涉案人员中有6名未成年人,为某职业技术学院、某中学、某技工学校等多所学校的学生。X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0.XXX组织同学架设简易 GOIP 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案。2023年3月,XXX(17岁,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使用境外通联软件根据诈骗分子指引下载相关软件,通过将一部手机接通诈骗分子语音,另一部手机打通受害人电话,通过转接使诈骗分子与受害人隔空对话。诈骗分子冒充某正式单位(如消防队、医院等)员工,以需要采购物品为由添加受害人微信并实施诈骗。XXX尝到甜头后,随即拉拢8名同学一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获利。目前,XXX等9名在校学生被公安机关进行教育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