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全省火灾事故频发,广州、东莞两地火灾原因均是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发热失控爆燃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惨重。按照《广东省教育系统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既定部署,我校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火情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一是确保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无违规拆改装的车辆。二是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校园规范化运行。三是确保校园消防宣传全覆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分类管理、禁限结合、服务师生、保障安全”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清除校园内的无牌照、改装拼装和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车,消除电动车违规充电、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和有序退出,推动形成校园绿色、文明、安全出行风尚。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治实效。保卫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违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日常巡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将即时处理。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全覆盖(时间:5月23日--30日)
各单位传达并落实通知要求,多元化面向所属师生员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形成正面引导。
2、清理整治(时间:5月23日--27日)
(1)自行清理:校内教职工、第三方工作人员自行将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假证、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未及时自行清理的车辆,保卫部对车主发出通知警告并将车辆临时统一保管,联合交警统一处理。
(2)集中清理:保卫部联合交通警察对校内超标、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假证和废旧电动自行车、僵尸车开展清理工作,对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处理, 能证明正当来源的车辆,车主应在2023年5月23日—6月1日领回并立即移出校园自行处理,凡在规定期间内无人认领的无牌等违规车辆将视为僵尸车,保卫部将进行清运出校。
3、长效管理
(1)规范区域管理
总务后勤部和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单车棚与集中充电桩建设及维护,适当增加校园各区域的停车棚和充电点,对各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规范化管理。
(2)违规专项治理
保卫部工作人员在主要交通路口等区域开展车辆整治工作,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假证车辆一律禁止在校园内行驶,一律禁止学生在校内行驶电动自行车,杜绝教职工、第三方工作人员给予学生借用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占道停放、违规充电、三人一车超员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并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纳入年终部门安全工作考核,并提交相应职能部门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各单位须提醒部门教职工、第三方工作人员离职后要及时将所属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
4、规范车辆使用
(1)校内电动自行车必须在保卫部登记在册的车辆且上牌后方可在校内行驶。
(2)属于学校资产电动自行车车辆,请到各校区保卫部登记并领取“学校资产车辆”牌子,车辆挂牌后方可在校内行驶。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冠贤老师13727426472(68472)
付 伟老师13802922235(632235)
保卫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