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广大师生员工: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居民楼“2·23”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现就做好火灾防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2024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火灾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确保火灾防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迅速开展一次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做到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实效。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食堂、机房、配电室等部位以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场所;加强对南海校区周边草木茂密区域的防火检查,及时清除枯草落叶。主要检查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三、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各部门、二级学院可通过部门网站、短信、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本部门(学院)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师生员工要积极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熟悉住所周围环境,学习消防逃生、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及时清除室内易燃可燃杂物,不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做好“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使用结束或离开前做好关火、关电、关气)。返回要全面检查燃气,电气线路,不留安全隐患。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做好防火分隔措施。建筑内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五、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长宽不低于1米*0.8米),并根据楼层高低选配逃生软梯、缓降器等辅助逃生设施,作为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严禁将小车停放在校园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六、加强电动车辆管理。严禁在建筑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充电,严禁携带电池入楼充电。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室外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不得占用架空层、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在建筑物内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时,应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七、注意用电安全。电器、插座、电线等应选购正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如有破损、线芯裸露或老化严重,要及时更换。不要在同一个电源插座上同时安插过量的电器插头,防止电源超负荷,电线短路引起火灾。使用时间较长的电器应及时维修、更换。在人员离开时要关机断电,防止因长时间通电过热发生故障。

八、管理好易爆物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居家消毒时,注意不要对插座、开关、电气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家中酒精、香水、摩丝、空气清新剂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可靠近热源、火源或是长期放置汽车内,防止暴晒和其他方式对危险物品进行加热后发生爆炸。房屋内不得大量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培养良好安全习惯。不要卧床吸烟或躺在沙发上吸烟,尤其是睡前与酒后不要吸烟,不要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严禁高空抛掷烟头。加强儿童安全教育,不要让儿童单独在家用电用火用气、玩弄火柴、打火机等,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十、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建议家中配置灭火器、逃生面罩等简易消防器材。如发生火灾请迅速拨打“119”报警。初起小火可用灭火器、湿毛毯、水盆等进行自救,如火势蔓延已无法扑救,人员应全部迅速撤离现场。在火灾中要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火势较小时,应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切勿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如果浓烟已经充斥走廊和楼梯间,请退回屋内,关门堵缝,等待救援。火场情况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勿盲目逃生。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开展自查工作,保卫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于3月底之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将全校通报。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报保卫部邮箱2009116185@gdip.edu.cn,联系人:李冠贤,联系电话:13727426472。

                                     保卫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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